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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嵌入机制与价值创造研究

  • 发布日期: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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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嵌入机制与价值创造研究

作者:亚美利嘉供应链(上海)中心(有限合伙)、亚美利嘉供应链研究中心
完成日期:2026 年 08 月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为学术研究与行业分析参考资料,不构成任何投资、经营、合作决策建议。报告所引用公开数据、案例均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研究结论基于当前产业环境、技术发展水平推演,不代表未来必然趋势。亚美利嘉供应链(上海)中心(有限合伙)、亚美利嘉供应链研究中心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依据本报告内容做出的经营决策、投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未经书面许可,本报告不得用于商业转载、二次改编、对外宣讲牟利,引用需完整标注来源。报告部分测算数据为理论模型推演值,与企业真实经营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机理分析使用。

数据来源说明

1.宏观产业数据:国家统计局、工信部、商务部历年供应链发展白皮书、科技服务业统计年鉴;

2.行业专项报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供应链管理学会、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公开调研数据;

3.企业案例数据:上市公司公开年报、行业白皮书、头部供应链服务商公开披露研究资料;

4.学术文献数据:中国知网(CNKI)、Web of Science 相关期刊论文、硕博学位论文实证样本;

5.调研基础数据:亚美利嘉供应链研究中心 2024–2025 年度制造业、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调研问卷数据库;

6.政策文本来源: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 现代供应链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

全文总字数:约 10000 字

一、绪论

1.1 研究背景

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持续重构,地缘经济、贸易规则调整、绿色合规要求以及数字化技术迭代共同推动全球供应链从成本导向的线性链条,转向韧性、柔性、协同化的网络化生态。传统供应链管理模式长期依赖企业内部职能协同,上下游主体信息孤岛普遍存在,需求预测偏差高、库存周转低效、物流履约不稳定、风险传导快等痛点长期制约产业竞争力。

科技中介作为连接技术供给方与产业应用方的专业服务主体,信息技术服务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支撑,二者不再是供应链体系的外围配套,而是深度嵌入采购、生产、仓储、物流、分销、逆向回收全流程的核心生产要素。科技中介涵盖技术咨询、技术转移、研发外包、检验认证、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方案撮合等专业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包含供应链 SaaS 系统、物联网部署、数字孪生、大数据预测、区块链存证、人工智能调度等数字化能力供给。

“十四五” 现代供应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培育供应链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数字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供应链全链条协同升级。与此同时,国内科技服务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大量制造企业启动供应链数字化改造,但实践中普遍存在技术供需错配问题:上游技术服务商不熟悉产业供应链场景,中下游制造企业缺乏数字化转型规划能力,技术投入难以转化为真实降本增效收益。科技中介承担桥梁角色,信息技术服务实现流程重构,二者如何形成协同嵌入机制,如何实现供应链体系价值再造,成为当前产业实践与学术研究共同关注的核心命题。

从全球竞争维度看,欧美成熟市场已形成完整的科技中介与数字化供应链服务生态,第三方专业服务商深度参与跨国企业全球网络布局。国内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仍处于规模化推广阶段,多数研究聚焦单一信息技术工具应用,较少将科技中介组织纳入供应链治理框架,对二者联合嵌入的作用路径、价值创造逻辑、约束条件缺乏系统性理论解释。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厘清科技中介、信息技术服务与供应链管理的内在关联,构建嵌入机制分析框架,识别价值创造路径,挖掘现实阻碍并提出优化路径,具备理论补充价值与产业实践参考意义。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现有供应链数字化研究多聚焦企业自主数字化投入、平台型服务商技术赋能,弱化科技中介作为第三方治理主体的中介功能。本研究将科技中介组织引入供应链治理理论,区分技术中介服务与信息技术工具服务两类异质性服务要素,解析二者在供应链不同层级、不同流程中的差异化嵌入模式,搭建“嵌入机制 — 中间传导效应 — 价值创造结果” 的完整分析框架,丰富服务型供应链、供应链治理、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理论体系,弥补现有研究中重技术工具、轻中介组织的研究缺口。

1.2.2 实践意义

本研究面向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科技中介机构、数字化服务商以及产业园区管理主体,梳理可落地的嵌入模式,识别数字化转型投入回报的关键影响因素,帮助企业规避盲目上系统、技术与业务脱节的转型陷阱;为科技中介机构拓展供应链赛道业务提供业务定位参考;为政策制定部门完善科技服务业扶持、现代供应链培育政策提供实证依据,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本研究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阐述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为文献综述与核心概念界定,梳理供应链嵌入、科技中介、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价值创造相关理论;第三章构建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的供应链嵌入机制分析框架,划分嵌入维度、嵌入模式、作用传导路径;第四章分析二者协同嵌入下供应链多维价值创造机理,区分经济价值、韧性价值、创新价值、绿色价值;第五章识别当前嵌入过程中的现实障碍,结合行业案例开展分析;第六章提出优化协同嵌入、释放价值潜力的对策建议,并总结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1.4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国内外供应链治理、科技中介、数字化赋能相关文献,界定核心变量,搭建理论基础;

2.理论演绎法: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资源依赖理论、服务主导逻辑,推导服务要素嵌入供应链的内在机理;

3.案例分析法:选取制造业数字化供应链、第三方科技中介赋能产业集群典型案例,对比不同嵌入模式下的价值差异;

4.规范分析法:结合产业调研数据,识别实践痛点,提出适配国内产业环境的优化路径。

二、文献综述与核心概念界定

2.1 相关文献梳理

2.1.1 供应链嵌入理论

嵌入理论最早源于经济社会学,核心观点认为经济活动并非孤立的纯市场交易行为,而是嵌入在社会关系、制度规则、服务网络之中。供应链领域的嵌入研究,早期集中于上下游企业之间关系嵌入,区分关系型嵌入与结构型嵌入,分析合作信任、网络位置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后续研究逐步拓展到服务主体嵌入,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商作为外部主体嵌入供应链网络,改变原有交易结构与治理模式。

现有研究普遍证实,外部专业服务合理嵌入能够降低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减少专用性资产投入,提升协同效率,但过度嵌入也会产生依赖风险、治理成本上升等负面效应。过往研究对象以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主,针对科技中介这类知识密集型中介组织的嵌入研究相对不足。

2.1.2 科技中介相关研究

科技中介属于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核心功能是降低技术交易的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履约监督成本,促进技术知识跨主体流动。现有文献将科技中介功能划分为信息撮合、信任背书、标准制定、资源整合、风险分担五大类。多数文献聚焦科技中介在产学研协同、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研究场景集中于高新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较少延伸至全流程供应链管理场景。

2.1.3 信息技术服务与供应链价值创造

信息技术服务赋能供应链的研究起步较早,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孪生、云计算等技术如何优化需求预测、库存管理、路径优化、风险监控已有大量实证。主流结论认为信息技术服务通过信息透明化、流程标准化、决策智能化实现降本增效。但大量实证同时指出,单纯采购软硬件系统往往难以实现预期收益,技术落地依赖组织流程变革、专业咨询服务配套,这也印证科技中介配套服务的必要性。

2.1.4 研究评述

综合现有文献,单独研究信息技术赋能供应链、单独研究科技中介创新转化的成果较为丰富,但将两类服务作为协同整体,分析其在采购、生产、物流、分销全链条差异化嵌入机制,系统拆解多维价值创造路径的研究相对匮乏。本研究立足这一缺口,整合两类服务要素,构建统一分析框架。

2.2 核心概念界定

2.2.1 科技中介

本研究定义:科技中介是独立于供应链供需主体之外,依托专业知识、行业资质、网络资源,为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技术咨询、数字化方案评估、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合规咨询、项目监理、产学研对接等中介撮合与专业治理服务的机构,不直接生产实物产品,核心产出为知识方案、信任背书、资源匹配服务。

2.2.2 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场景)

特指面向供应链全流程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软件系统、数据运维、算法优化、软硬件实施部署等服务,包含 SaaS 供应链管理系统、WMS/TMS/ERP 实施、物联网感知部署、大数据需求预测、区块链溯源、供应链数字孪生平台、数据安全服务等,核心作用是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数据可流转、决策可量化。

2.2.3 供应链嵌入机制

嵌入机制指科技中介、信息技术服务主体以何种边界形态、合作模式、权责关系介入供应链网络,通过信息交互、流程对接、资源重构、规则共建,改变原有供应链交易结构、治理方式与资源配置逻辑的完整作用路径,分为功能嵌入、关系嵌入、制度嵌入三个基础维度。

2.2.4 供应链价值创造

突破传统单一财务绩效视角,本研究将供应链价值划分为四类:经济价值(降本、增效、资金周转优化)、韧性价值(风险预警、柔性调度、断供应对能力提升)、创新价值(工艺改良、产品迭代、供应链模式创新)、绿色价值(碳足迹核算、绿色采购、逆向供应链优化,满足 CBAM 等国际合规要求)。

2.3 基础理论支撑

2.3.1 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交易成本理论指出,市场交易存在搜寻、谈判、履约、监督等交易成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自主寻找数字化技术方案、对接新技术资源,会产生高额搜寻成本与信息不对称风险。科技中介承担筛选、评估、背书职能,信息技术服务建立标准化数据接口,共同降低技术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专用性投资风险,实现交易成本节约,构成价值创造的底层逻辑。

2.3.2 资源依赖理论

单个企业资源边界有限,制造企业往往缺乏数字化技术能力、跨行业技术资源、合规专业能力,供应链网络内各主体存在资源互补需求。企业通过引入外部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商,获取自身不具备的知识资源、技术资源、网络资源,调整资源依赖结构,提升整个供应链网络的资源整合能力。

2.3.3 服务主导逻辑

服务主导逻辑认为价值不是由单一企业创造,而是多方参与者通过服务交换共同协同共创。供应链价值不再由核心厂商独立完成,科技中介提供知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商提供数字化工具,上下游企业开放业务流程与数据资源,多方互动共同完成价值共创,价值最终在使用过程中体现。

三、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在供应链中的嵌入机制

3.1 嵌入的三维度框架:功能嵌入、关系嵌入、制度嵌入

3.1.1 功能嵌入

功能嵌入是业务流程层面的浅层嵌入,指两类服务主体介入供应链具体业务模块,承担专项职能,不改变供应链原有产权结构与长期治理关系,多采用项目制、短期采购合作模式。
信息技术服务典型功能嵌入:部署仓储管理系统、运输调度系统、订单管理模块,实现单一环节数字化;物联网设备安装、数据采集服务。
科技中介典型功能嵌入:数字化转型诊断、供应链碳足迹核查、供应商准入技术评审、第三方检验检测、技术方案比价评估。
功能嵌入优势:落地快、投入可控,适合中小企业单点优化;局限在于各环节独立改造,数据不通,难以发挥全链条协同价值。

3.1.2 关系嵌入

关系嵌入属于中深层嵌入,服务商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深度参与供应链协同规划,共享部分业务数据,共同组建联合项目团队,形成互信合作网络。
信息技术服务表现为长期运维、定制化系统迭代、跨主体数据中台搭建,打通上下游订单、库存、物流数据。
科技中介表现为长期供应链顾问、持续技术供需对接、协助搭建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上下游联合工艺改进、联合数字化标准制定。
关系嵌入依托信任降低合作摩擦,实现跨企业协同优化,但伴随一定程度的信息开放风险,需要配套数据安全、保密协议治理机制。

3.1.3 制度嵌入

制度嵌入是最深层次嵌入,服务主体参与供应链治理规则共建,推动形成行业通用标准、数据交换规范、风险分担机制、绿色合规准则,重塑整个产业供应链的制度环境。
信息技术服务商参与行业数据接口标准、数据安全规范制定;科技中介牵头制定供应链数字化评估规范、绿色供应链认证体系,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制度嵌入的价值外溢性最强,不仅服务单一供应链,还带动整个产业集群升级,多见于产业园区、行业联盟、区域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2 两类服务的差异化嵌入模式与协同关系

科技中介属于知识型中介服务,侧重“匹配、评估、治理、咨询”,解决 “要不要数字化、选什么方案、如何规避风险” 的决策问题;信息技术服务属于工具型技术服务,侧重“落地、采集、运算、流程自动化”,解决 “如何实现数字化运行” 的执行问题。二者存在明显互补协同关系,形成三种典型联合嵌入模式。

模式一:前置撮合型嵌入(科技中介先行)

科技中介作为入口,调研供应链痛点,梳理业务需求,评估技术成熟度,筛选适配的信息技术服务商,制定转型整体方案,再由信息技术服务商实施落地。
适用场景:传统中小制造企业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企业内部缺乏数字化团队,无法独立完成方案选型。
传导路径:痛点诊断→方案评估→服务商撮合→系统实施→中介项目监理→效果评估。
核心作用:降低企业试错成本,避免高价采购不匹配的数字化系统。

模式二:同步协同型嵌入(二者并行参与)

核心企业启动全链条供应链升级项目,科技中介负责合规、标准、产学研对接,信息技术服务商搭建数据平台,双方同步参与流程重构,共同推动上下游数据打通与业务协同。
适用场景:大型集团供应链重构、产业集群协同供应链平台建设。
传导路径:供应链顶层规划→数字化平台搭建→技术合规管控→上下游协同改造→持续优化迭代。

模式三:后置运维型嵌入(信息技术先行,科技中介增值)

企业已经部署供应链信息系统,但数据无法转化决策价值,存在数据治理、合规、知识产权、技术迭代等问题,引入科技中介开展数据分析咨询、合规整改、新技术对接。
适用场景:已完成基础数字化,但转型效果不及预期的成熟企业。
传导路径:现有系统运行→数据审计与问题诊断→业务流程优化→新技术迭代引入→价值复盘。

3.3 嵌入过程的动态传导机制

完整嵌入流程分为四个阶段,随合作深化逐步实现价值释放:
第一阶段:认知匹配阶段。科技中介完成供需双方信息匹配,消除认知偏差,界定数字化改造边界,信息技术服务商完成技术可行性评估;
第二阶段:边界重构阶段。重新界定各主体权责、数据开放范围、接口标准,调整业务流程,完成系统部署与组织适配;
第三阶段:协同运行阶段。数据持续流转,跨主体业务协同,服务商提供运维、咨询支持,形成常态化联动;
第四阶段:治理演化阶段。长期合作下沉淀协同规则,逐步向制度嵌入演进,形成产业通用标准,产生网络外部性收益。

在动态传导过程中,存在关键调节因素:企业内部组织变革意愿、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上下游合作信任水平、行业政策制度环境,以上因素会加速或阻碍嵌入深度与价值释放效率。

四、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协同嵌入下的供应链价值创造机理

依托交易成本节约、资源整合、多方价值共创逻辑,协同嵌入从四个维度创造供应链价值,各价值之间相互联动,经济价值是基础,韧性、创新、绿色价值形成长期竞争壁垒。

4.1 经济价值:降本增效,优化资金资源配置

经济价值是最直接的产出,分为成本节约与收益提升两个方向。
其一,交易成本节约。科技中介减少技术搜寻、谈判、履约监督成本;统一数字化接口标准的信息技术服务降低跨企业数据对接成本,减少人工对账、单据处理人力投入。调研样本数据显示,配套专业科技咨询的供应链数字化项目,整体转型试错成本平均下降 18%–25%。
其二,运营成本优化。打通全链条数据后,大数据需求预测降低牛鞭效应,安全库存下降,仓储租金、资金占用利息减少;智能路径优化降低干线与城配物流成本。
其三,资金周转改善。区块链溯源、线上订单协同提升供应链透明度,优化应收账款管理,缩短整体现金周转周期。
需要说明:经济价值存在门槛效应,单点功能嵌入往往降本幅度有限,只有实现跨主体关系嵌入,打通上下游数据协同,才能释放更大成本优化空间。

4.2 韧性价值:构建供应链风险缓冲机制

近年来地缘冲突、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共事件等外部冲击频发,供应链韧性成为核心竞争指标。协同嵌入提升韧性的路径分为风险感知、风险调度、风险备份三部分。
信息技术服务搭建风险监测平台,抓取原材料价格、港口物流、供应商经营数据,实现风险提前预警;科技中介依托行业网络资源,协助企业备选供应商评估、海外合规风险排查、断供应急方案制定。
传统供应链风险应对多为事后补救,嵌入后的协同体系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柔性调度转型。网络化的服务中介网络能够快速匹配替代产能、替代物流资源,增强供应链抗冲击能力。

4.3 创新价值:驱动供应链协同创新

供应链创新不再局限于单一企业内部研发,更多来自上下游联合工艺改良、模块化产品开发、商业模式创新。
科技中介发挥产学研对接功能,将前沿新材料、智能装备、数字化管理技术导入供应链;信息技术服务搭建协同研发平台,实现上下游联合仿真、数据共享开发。典型案例: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中,第三方科技中介牵头,数字化平台支撑主机厂与配套企业联合开展工艺优化,缩短新品开发周期。
协同嵌入推动创新资源在供应链网络流动,降低中小企业创新门槛,形成产业链协同创新生态,实现产品、工艺、供应链模式多重创新。

4.4 绿色价值:支撑可持续供应链与国际合规

全球绿色贸易规则持续收紧,CBAM 碳边境调节机制、各国环保法规倒逼企业完善全链条碳管理。该领域高度依赖两类服务协同:信息技术服务实现碳足迹数据采集、溯源核算;科技中介提供绿色认证、减排方案咨询、合规申报服务。
协同嵌入帮助企业搭建绿色采购标准、逆向回收供应链体系,降低出口合规风险,满足大客户 ESG 审核要求,绿色合规能力逐步转化为市场准入优势,形成长期可持续价值。

4.5 价值共创中的收益分配逻辑

价值由多方共同创造,但收益分配容易出现失衡风险:服务商收取固定服务费,供应链上下游承担大部分投入成本,长期协同收益主要被核心企业获取,配套中小企业获益不足,会降低合作意愿,制约嵌入深度提升。健康的机制需要设计浮动收益、绩效分成、风险共担合约,依据降本、减排、周转改善等可量化指标分配收益,保障多方持续参与动力。

五、当前协同嵌入面临的现实障碍与案例分析

5.1 主要约束障碍

5.1.1 认知障碍:重硬件采购,轻中介咨询服务

大量企业将供应链数字化等同于采购软件、硬件设备,低估前期诊断、流程重构、方案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价值,不愿为知识服务付费,直接采购标准化系统,最终出现系统与业务脱节,投入产出不及预期。知识服务价值难以量化,定价机制不透明,进一步抑制企业付费意愿。

5.1.2 数据治理障碍:数据孤岛与数据安全顾虑

关系嵌入需要上下游开放订单、库存、生产数据,企业普遍存在数据泄露、商业机密外泄的担忧,缺乏统一的数据确权、脱敏、安全共享规则。不同企业使用异构信息系统,接口标准不统一,跨主体数据打通成本高,阻碍全链条协同嵌入。

5.1.3 服务供给障碍:科技中介专业化能力不足,供需错配

国内大量科技中介机构业务仍停留在基础撮合、资质代办层面,缺乏深度供应链场景理解能力,无法提供全流程数字化顶层设计;信息技术服务商大多擅长技术开发,不熟悉行业供应链业务规则、绿色合规、知识产权管理,二者缺少常态化协同合作机制,难以提供一体化联合服务方案。

5.1.4 制度与合约障碍:长效合作机制缺失

短期项目制合作普遍,缺少长期协同治理合约,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机制不完善;行业层面统一的供应链数字化标准、数据交换规范尚未完全普及;相关知识产权、数据交易法律法规仍在完善,增加深度嵌入的制度不确定性。

5.1.5 组织内部障碍:企业组织架构不匹配

传统企业采购、生产、物流、IT 部门各自独立,缺乏跨部门数字化统筹团队,外部服务商嵌入时面临内部流程阻力,组织变革滞后于技术改造,出现 “上了系统,流程不改” 的转型困境。

5.2 案例简要分析

选取长三角制造业产业集群第三方公共供应链服务平台作为典型案例:地方产业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入科技中介机构负责企业痛点调研、方案评估、绿色认证,联合信息技术服务商搭建集群共享供应链协同 SaaS 平台,面向中小配套企业提供轻量化数字化服务。
嵌入模式:制度嵌入 + 关系嵌入结合,平台制定统一数据接口标准,科技中介长期驻点提供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商负责平台运维迭代。
价值成效:集群内企业库存周转效率提升,联合采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统一碳核算满足出口合规;但同时暴露短板:中小企业付费能力弱,平台前期投入高,收益回收周期长,数据共享信任不足,部分企业仅使用基础功能,深度协同推进缓慢。
案例启示:协同嵌入需要政府公共服务适度引导,搭配分层服务方案,区分大企业定制化服务与中小企业轻量化标准化服务,建立多方共担投入、共享收益机制。

六、优化协同嵌入机制,释放供应链价值的对策建议

结合理论机理与产业现实约束,从服务商供给、企业端需求、行业制度、政策环境四个层面提出优化路径,推动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良性嵌入供应链体系。

6.1 服务商端:构建一体化联合服务供给体系

第一,推动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商组建战略合作联合体,打造“诊断咨询 — 方案设计 — 系统实施 — 监理评估 — 长期运维” 一体化服务包,避免技术与咨询割裂;
第二,强化服务商场景化专业能力建设,科技中介深耕细分行业供应链规则、绿色合规、国际贸易规则;信息技术服务商开发适配细分行业的轻量化供应链模块,降低部署成本;
第三,建立可量化的价值评估体系,将降本率、库存周转天数、碳减排量等作为服务绩效考核指标,推行基础服务费 + 绩效分成的灵活合约模式,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6.2 企业端:树立全链条协同转型思维,完善内部治理

第一,转变数字化认知,将科技中介专业诊断作为数字化转型前置环节,先梳理业务痛点、流程重构,再选择信息技术工具,避免盲目软硬件投入;
第二,搭建跨部门数字化统筹小组,打通内部采购、生产、仓储、财务数据,制定分级数据开放、脱敏共享制度,平衡协同需求与商业信息安全;
第三,根据企业规模、供应链复杂度选择适配嵌入模式:中小企业优先前置撮合型功能嵌入,单点优化;大型核心企业推动关系嵌入,搭建上下游协同平台;产业联盟牵头探索制度嵌入,共建行业标准。

6.3 行业层面:共建标准体系,完善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牵头推动细分行业供应链数字化数据接口、数据安全、碳核算、数字化评估标准建设,降低跨主体对接成本;建立科技中介服务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咨询服务定价,减少虚假方案、低价恶性竞争等行业乱象;搭建行业公共服务数据库,沉淀成熟转型案例,降低供需双方信息搜寻成本。

6.4 政策层面:完善扶持引导与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科技服务业扶持政策,将供应链数字化咨询、绿色供应链中介服务纳入生产性服务业支持范围,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共供应链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普惠型基础服务;
第二,健全数据要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供应链数据确权、流通、安全边界,完善数据脱敏、可信交换技术配套支撑,消除企业数据共享顾虑;
第三,鼓励产学研协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科技中介赋能相关研究,培养兼具供应链管理、数字化技术、科技服务能力复合型人才。

七、研究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主要结论

第一,科技中介与信息技术服务是两类互补异质性生产服务要素,可通过功能嵌入、关系嵌入、制度嵌入三个层次介入供应链管理,形成前置撮合、同步协同、后置运维三种典型联合嵌入模式,嵌入深度随合作生命周期动态演化;
第二,二者协同嵌入依托交易成本节约、跨主体资源整合、多方价值共创机制,创造经济、韧性、创新、绿色四类供应链价值,价值释放存在门槛,浅层单点嵌入价值有限,跨主体长期协同嵌入才能充分发挥网络效应;
第三,当前协同嵌入面临认知偏差、数据孤岛、服务供需错配、合约机制缺失、组织变革滞后多重障碍,制约价值转化效率;
第四,优化嵌入体系需要服务商构建一体化联合服务、企业转变数字化转型思路、行业共建统一标准、政策完善制度扶持,多方协同完善治理机制,平衡投入成本、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

7.2 研究局限性

本研究以理论机理推演、文献与案例分析为主,未开展大规模量化实证回归,相关成本改善幅度为行业调研区间数据,不同细分行业、不同企业规模下效应存在异质性;同时本研究重点讨论国内供应链场景,跨国跨境供应链中科技中介、跨境信息技术服务嵌入机制,受国际法规、跨境数据监管约束,有待进一步专门研究。

7.3 未来研究展望

后续研究可开展大样本问卷实证,量化检验不同嵌入模式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识别关键调节变量;进一步拓展跨境全球供应链场景,研究国际科技中介、跨境数字化平台的嵌入差异;探索 AI 大模型、供应链数字孪生等新兴技术背景下,科技中介的职能演化,以及新型价值共创、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完善数字化时代供应链服务治理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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